【新民晚报·新民网】 3月26日上午9时20分许,位于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上的县行政服务中心内发生一起故意伤人事件,一名男子将“住房信息”窗口一名女工作人员用老虎钳打伤。
记者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约50岁。26日上午,该男子到崇明县行政服务中心“住房信息”窗口办理业务,因办理不顺,竟“发狂”起来,用随身携带的老虎钳击打该窗口一名女工作人员头部,致使其受伤昏迷。随后男子还用老虎钳敲打自己头部。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目前被害人已送医院治疗,无生命危险;男子头部轻微伤,亦无危险。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相关情况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了解中。(新民晚报·新民网 陈浩)